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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000014348/2024-01768
  • 发布机构
    红河县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9-13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卫生健康局对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39号建议的答复

红河县卫生健康局对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39号建议的答复

 

马艳华、张智兰代表:

你们在红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设垤施村委会咪竜村卫生室的建议》第39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你在建议中提到的垤施村委会咪竜村聚居着227户哈尼族,有人口1206人,一直以来,该自然村没有卫生室,离村委会卫生室5公里,看病及其不便。比如村民发生意外伤害,止血都只能用民间原始方法处理再送往外地医院。咪竜村是垤施村委会住房最集中、人口最密集的自然村,一直以来,该自然村因没有卫生室及医务人员,村民有个头疼脑热看病都得到5公里外的村委会卫生室求医,路途遥远,现因子女(或父母亲)外出务工较多,尤其是老人及儿童患病时独自徒步前往村委会卫生室看病及其艰难。垤施片区人口达三千多,村委会卫生室病人络绎不绝,咪竜村民赶到垤施卫生室排队看诊,从早到晚上也不一定能看病的情况时有发生,苦不堪言。为此建议:建设垤施村委会咪竜村卫生室。根据《云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云南省贫困村退出标准和脱贫成果巩固要求指标说明的通知》(云开组[2019]9号)的通知要求中已经明确了行政村卫生室的基本标准:1.每个建制村建有村卫生室并达到基本标准(乡镇卫生院所在地建制村可不设村卫生室);2.建制村卫生室建筑面积60㎡(含60㎡)以上,设有诊断室、治疗室、公共卫生室、药房,至少配备听诊器、体温表、血压计、诊查床等基本医疗设备;3.至少有1名人员持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目前垤施村委会已经有一所村卫生室,并且面积达到100平方米,设有诊断室、治疗室、公共卫生室、药房,至少配备听诊器、体温表、血压计、诊查床等基本医疗设备;3.至少有1名人员持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阿扎河乡垤施村卫生室符合行政村卫生室的标准要求。从中央的项目政策来讲,十三五以来就没有推行行政村卫生室的建设项目,以目前的工程物价测算,新建一所卫生室需投入35万元,由于我县财政困难无专项建设资金。

感谢你们对我县卫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县卫生健康局

2024710

(联系人:王力弘  13769305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