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4-01766
-
发布机构红河县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4-09-13
-
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卫生健康局对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40号建议的答复
红河县卫生健康局对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40号建议的答复
李志先代表:
你们在红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俄比东村委会东玛村卫生室建设的建议》第40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你在建议中提到的阿扎河乡俄比东村委会东玛易地扶贫搬迁村共有农户112户690人,其中建档立卡户86户,及俄比东小学师生657人,为保障村民以及学校师生的医疗服务。为此建议:俄比东村委会东玛村卫生室建设。根据《云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云南省贫困村退出标准和脱贫成果巩固要求指标说明的通知》(云开组[2019]9号)的通知要求中已经明确了行政村卫生室的基本标准:1.每个建制村建有村卫生室并达到基本标准(乡镇卫生院所在地建制村可不设村卫生室);2.建制村卫生室建筑面积60㎡(含60㎡)以上,设有诊断室、治疗室、公共卫生室、药房,至少配备听诊器、体温表、血压计、诊查床等基本医疗设备;3.至少有1名人员持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目前俄比东村委会已经有一所村卫生室,并且面积达到70平方米,设有诊断室、治疗室、公共卫生室、药房,至少配备听诊器、体温表、血压计、诊查床等基本医疗设备。
阿扎河乡俄比东村委会东玛易地扶贫搬迁村共有农户112户690人,未达到200户800人的建设卫生室的标准,阿扎河乡俄比东卫生室符合行政村卫生室的标准要求,目前已达标。为进一步优化农村卫生资源配置,提高农村卫生服务能力,逐步实施和完善乡镇卫生室标准化建设,逐步缩小城乡卫生差距,满足农村居民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改善人民群众就医环境,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看好病的总体思路,红河县卫健局已对有需求新建的卫生室进行摸底调查,做好项目的积极申报工作,待项目批复下来就落实项目建设。
感谢你们对我县卫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7月10日
(联系人:王力弘 13769305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