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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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2-0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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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县林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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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红县林函〔2021〕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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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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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对红河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29号建议的答复
办理结果:A类
许祖龙等各代表:
红河县林业和草原局对甲寅代表团许祖龙等16名代表提出的“关于甲寅镇甲寅后山阿撒村委会撒德林地毁林开荒行为整治的建议”的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7月5日,红河县林业和草原局工作人员同部分代表和林业站工作人员到甲寅后山现地调查核实,基本情况如下:
地处甲寅镇、阿扎河乡和石头寨乡三个乡镇的交界处,地类部分为耕地,林地部分植被恢复良好。
二、存在的问题
(一)县林草部门执法力量薄弱,目前未设立正式的执法机构。自县森林公安机关转隶当地公安机关以后,森林公安机关只办理刑事案件,行政案件全由林草部门办理。
(二)调查难度较大。地处三个乡镇的交界处,时间比较久远,给调查核实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继续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涉嫌犯罪行为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起到震慑和警示作用。
(二)采取坚定的决心、严厉的措施、强硬的手段,坚决予以打击。积极维护甲寅的水土保持和良好的生态环境。
(三)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共同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做到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一查到底,绝不姑息,高效整治毁林开荒行为,保护森林资源安全,积极支持甲寅乡的生态文明建设工作。
(四)加强林地管理。进一步加强林地管理,维护林区治安。
附件【关于甲寅镇甲寅后山阿撒村委会 “撒德”林地毁林开荒行为整治的建议(许祖龙等16名代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