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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000014348/2022-00048
  • 发布机构
    县教体局
  • 文号
    红县教体函〔2021〕98号
  • 发布日期
    2024-09-13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教育体育局对县第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58号建议的答复


办理结果:B类

朱福祯代表:

您在红河县第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调整垤玛乡教育设施的建议》的第158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处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随着垤玛乡社会经济的发展,提出建关于调整垤玛乡教育设施符合当地教育的实际需求,更符合我县教育长远规划发展的要求。

垤玛乡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已列为十四五规划重点项目,其中,垤玛中学迁建项目,办学规模2000人,总校舍建筑面积27750平方米,含教学楼、综合楼、学生宿舍、教师宿舍、运动场用室外附属工程,概算总投资13812万元。

目前,已落实建设用地,正在办理用地调规工作计划2021年完成用地调规工作,2022年上半年完成前期工作,2022年下半年开工建设,202312月前完工并投入使用,2024年内完成垤玛小学和垤玛中心幼儿园改造工程。为加快推进项目,希望朱福祯代表建议乡党委政府做好教育建设土地征用、三通一平等前期工作。

感谢您对我县教育体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附件【垤玛代表团-(朱福祯)关于调整垤玛乡教育设施的建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