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2-00048
-
发布机构县林草局
-
文号红县林函〔2021〕16号
-
发布日期2024-09-13
-
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对红河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105号建议的答复情况
办理结果:A类
唐明飞等各代表:
红河县林业和草原局对洛恩代表团唐明飞等14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毁林开荒执法力度的建议”的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自机构改革,县森林公安局转隶县公安局以来,红河县林业和草原局在洛恩乡辖区共办理行政案件18起,其中,擅自开垦林地16起,擅自毁坏林木2起,共处罚18人,共处罚金16786元。
开展整治种桉树毁林专项行动以来,在县林业和草原局督导和洛恩乡党委政府密切配合下,共出动 168人次,11车次,大型可喷洒无人机1架,共整治面积为682亩。具体如下:
2021年3月24日-25日,协调当地村委会干部、护林员和公益性岗位102人,出动车辆5辆,对拉博茶场毁林种植的桉树进行专项整治,经现场核实比对,拉博茶场为拉博村委会集体林地,承包给当地村名杨础龙后,由杨础龙进行经营管理,该人未经过拉博村委会同意,私自将茶树砍除,种植桉树,对当地生态平衡造成危害、生态环境形成威胁,此次行动对262亩桉树进行整治,对小苗进行拔除,中苗砍断,大苗横剥树皮。
2021年5月19日-21日,协调当地村委会、护林员43人,出动车辆3辆,对俄措后山种植的桉树进行专项整治,经现场核实比对,此次整治的林地为国有林场,采取人工砍除、人工喷洒农药+洗衣粉等方式,对186亩桉树进行整治,经县林业和草原局、洛恩乡人民政府领导及工作人员劝说引导,目前该村村名同意让其自然恢复植被。
2021年5月31日-6月2日,协调当地护林员5人,出动车辆3辆,大型无人机1架,对拉博村委会莫普后山和娘宗村委会洛阿下东种植的桉树进行专项整治,经现场核实比对,此次整治的林地莫普后山为国有林场,洛阿下东为集体林地,以人工砍除、人工喷洒农药+洗衣粉和无人机喷洒农药等方式,共整治桉树237亩,其中莫普后山231亩,洛阿下东6亩,全部由当地村民私自毁林侵占,经县林业和草原局、洛恩乡人民政府领导及工作人员劝说引导,涉及的村名同意让其自然恢复植被。经过近半年的整治,对洛恩乡内有毁林行为和意向的农户形成了一定的震慑,毁林行为明显下降。
二、存在的问题
(一)县林草部门执法力量薄弱,未设立正式的执法机构。自县森林公安机关转隶当地公安机关以后,森林公安机关只办理刑事案件,行政案件全由林草部门办理。
(二)保护生态意识淡薄。农户对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意识比较淡薄,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发展理念认识不够。
(三)查处难度较大。涉及农户较多,涉及面积较大。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继续加大执法力度。以打击整治种桉树毁林专项行动为契机,继续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涉嫌犯罪行为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起到震慑和警示作用。
(二)采取坚定的决心、严厉的措施、强硬的手段,坚决予以打击。积极维护洛恩的水土保持和良好的生态环境。
(三)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共同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做到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一查到底,绝不姑息,高效整治毁林开荒行为,保护森林资源安全,积极支持洛恩乡的生态文明建设工作。
(四)加强与地方乡镇的配合,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宣传力度。
附件【7关于加大毁林开荒执法力度的建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