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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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2-0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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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县交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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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红县交函〔202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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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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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交通运输局对县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6号建议的答复
办理结果:A类
普然囡代表:
你在红河县第十五届人大第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完善公交收费标准的建议》的第36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随着我县经济社会的发展,为能够与时俱进,出行更加方便、快捷。我县城区公交班线已陆续增设微信、支付宝等手机支付方式。由于我县财力匮乏,财政无法拿出专项资金给予公交公司公交班线对老人和小孩优惠政策的补贴资金,所以针对公交班线对老人和小孩优惠政策的事项暂无法实现,下一步我局会进一步上级相关部门协调并积极争取。
感谢你对我县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附件【关于完善公交车收费标准的建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