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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2-0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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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县交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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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红县交函〔202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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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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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交通运输局对县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号建议的答复
办理结果:C类
塔正芳等代表:
你们在红河县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建设红河建水元阳石屏四线通联红河大桥解决当地少数民族群众交通出行困难问题的建议》的第3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对于你们提出的建议,我局给予了高度的重视,该建议对红河峡谷四县交界地两岸居民群众的交通出行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能极大地改善和提升当地及周边村寨群众的出行质量,提高当地群众的生活生产满意度;有利于热区资源开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战略举措。目前,我局暂也无此类项目建设资金,省州交通运输部门也无此类项目建设下达计划,加之县级财政困乏,无力筹措资金开展此类项目建设。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争取将其建议纳入省州其他桥梁项目统建范畴,给予早日施工实施,同时,也建议该项目所在村委会、村组集体积极多向上汇报,通过其他部门项目渠道予以解决。
感谢你对我县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附件【3、塔正芳 关于建设红河建水元阳石屏四县通联红河大桥解决当地少数民族群众交通出行困难问题的建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