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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000014348/2022-00042
  • 发布机构
    县财政局
  • 文号
    红财函〔2021〕24号
  • 发布日期
    2024-09-13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财政局对县第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64号建议的答复

办理结果:A类

王阿焕、何英省、白留娟、李拉牛代表:

在红河县第十五届人大第次会议提出的《关于给予解决县妇联成立妇女儿童发展中心经费的建议》的第64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农村进城务工人员规模逐步扩大,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不断增加已成为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关爱留守儿童、妇女及孤寡老人,要靠全社会共同的努力要从政府管理、家庭、社会等多方面开展行动。民政部门负责摸清留守老年人底数,建立动态信息管理档案;不断完善农村留守儿童、老年人服务保障政策;加快推进农村幸福院等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妇联负责摸清留守妇女、留守儿童底数,建立动态信息管理档案;引导村妇代会主任、妇女骨干发挥作用,组织留守妇女结对互助帮扶学校要摸清在校在园留守儿童底数,建立动态信息管理档案定期家访帮扶。村委会要在县、乡镇两级政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引导下,做好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的具体工作

近年来我县整合公共服务资源在各乡镇打造了农村便民服务中心(11个)、农村敬老院(7个)、妇女之家(各村委会)、农村青少年文化活动中心(21个)等各类留守妇女儿童老人关爱服务平台。目前仅省级和州级成立了妇女儿童发展中心,县级还未成立。由于县级财政非常困难,今年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都留有较大缺口无财力再安排其他支出。根据省、州2021628日发布的《关于红河县2021年县级三保的提示函》(红财体制-202119号)要求,县级三保支出未落实前,不得支出其他事项请您体谅目前我县财政困难的实际,待县级财力有所好转时,我们也会向县委、县政府建议安排成立妇女儿童发展中心经费。

    感谢你对我县留守妇女儿童老人工作和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附件【14关于给予解决县妇联成立妇女儿童发展中心经费的建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