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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2-0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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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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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红财函〔2021〕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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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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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财政局对县第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0号建议的答复
办理结果:A类
马就生、瞿平呼代表:
你们在红河县第十五届人大第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给予帮助解决红河县宝华镇美丽家园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缺口问题的建议》的第50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美丽家园”建设行动计划是2013年-2015年红河州为建成“房美、村美、镇美、城美”的“美丽家园”,以改善居住条件和美化生活环境为根本而实施的一项民生工程,我县也积极实施了该项计划。你们所提的关于给予帮助解决红河县宝华镇美丽家园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缺口问题的建议经我局相关承办人员核实了解:2014年我县“美丽家园”建设公建部分基础设施建设资金补助标准为:每户拆除重建补助1万元,每户加层或改造提升补助0.5万元,每间猪厩补助0.2万元,不足部分各项目点自筹。宝华镇2014年美丽家园项目完成拆除重建573户,加层828户,改造提升630户,猪厩223间。公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应补助1,031.6万元,整合资金495.6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538.65万元,原美建办财务人员证实按规定县级应补助的资金已全部补助到位,宝华镇2014年-2015年“美丽家园”建设缺口部分主要是超建导致。
由于县级可用财力有限,今年“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都留有较大缺口,根据省、州2021年6月28日发布的《关于红河县2021年县级“三保”的提示函》(红财体制-〔2021〕19号)要求,县级“三保”支出未落实前,不得支出其他事项。故目前无法安排加美丽家园基础设施建设缺口资金,请你们体谅我县财政困难的实际,待县级财力有所好转时,我们会向县委、县政府建议给予解决宝华镇美丽家园基础设施建设缺口资金。同时,也向镇政府建议多渠道筹集资金解决困难,建议镇政府重新认真清理“美丽家园”账务,尽快处置2013年统建未售出的21套住房盘活资金支付工程欠款。
感谢你们对我县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附件【附件2:红河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纸(美丽家园资金缺口).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