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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2-0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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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农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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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红县农函〔2021〕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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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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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关于对县十五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第70号建议的答复
办理结果:A类
你们在红河县第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重新核实“土地确权”工作的建议》的第70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解决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界限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证书不健全等问题,我局与第三方公司联系,近期内将召开针对代表们提出建议的相关问题进行专题班子会议研讨,并有计划地组织专业队伍对全县进行全覆盖有关农村土地承包确权颁证工作数据复核检查,业务变更纠正补充完善和数据维护工作,随之具体工作逐步开展,农户所提出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将得以逐一解决。
最后,进一步做好对第三方公司监督和业务服务工作,完善乡村土地确权认真核实登记。
感谢你们对我县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附件【4.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