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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2-0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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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农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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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红县农函〔2021〕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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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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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对县第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号建议的答复
办理结果:C类
塔正芳代表:
你在红河县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修建迤萨镇大黑公村委会曼芳村至曼赛村产业道路的建议》的第4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修建产业道路属于高标准农田建设范畴,根据《云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9-2025)》要求,田间道路指联系田块至公路、乡村道路或联系田块,通往田间的道路。曼芳至曼赛村的产业道路途径永康村、曼芳村、曼赛村,并非联系田块至乡村道路、公路或通往田间的道路,因此不符合高标准农田立项要求。
感谢你对我县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附件【4、塔正芳 关于修建迤萨镇大黑公村委会曼芳村至曼赛村产业道路的建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