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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2-0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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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农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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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红县农函〔2021〕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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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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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对县第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号建议的答复
办理结果:C类
白正清代表:
你在红河县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给予立项实施小河坝兰、小寨片区建设高标准农田项目的建议》的第1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该建议属于高标准农田建设范畴,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申报指南要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立项选址应在800亩以上集中连片区域。小河坝兰、小寨片区的基本农田仅为600余亩,因此不符合高标准农田立项要求。
感谢你对我县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附件【1、白正清 关于给予立项实施小河坝兰、小寨片区建设高标准农田项目的建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