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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000014348/2022-00025
  • 发布机构
    红河县农科局
  • 文号
    红县农函〔2021〕37号
  • 发布日期
    2024-09-13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对县第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号建议的答复

办理结果:C类

白正清代表:

你在红河县十五届人大次会议提出的《关于给予立项实施小河坝兰、小寨片区建设高标准农田项目的建议》的第1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该建议属于高标准农田建设范畴,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申报指南要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立项选址应在800亩以上集中连片区域。小河坝兰、小寨片区的基本农田仅为600余亩,因此不符合高标准农田立项要求

感谢你对我县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附件【1、白正清 关于给予立项实施小河坝兰、小寨片区建设高标准农田项目的建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