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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2-0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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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农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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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红县农函〔2021〕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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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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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对县第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38号建议的答复
办理结果:B类
李玉先代表:
你在红河县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建设三村乡车同村高标准农田的建议》的第138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该建议属于高标准农田建设范畴,2021年高标准农田项目已完成项目选址及初步设计,目前已进入招投标阶段。在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选址规划时,红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将对该同车村片区所辐射耕地面积及种植结构进行核查,争取将符合高标准农田立项条件的区域纳入高标准农田范畴。
感谢你对我县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附件【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