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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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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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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宝政函〔2020〕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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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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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宝华镇人民政府对红河县第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9号建议的答复
办理结果:C类
瞿平呼代表:
你在红河县第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修缮期垤村巴老产业路》的第39号建议,已转交我镇项目服务中心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该项目因资金投入较大,县乡两级无法进行投资建设,经研究计划纳入“十四五”项目库,再进行建设。
感谢你对我镇项目建设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石虎光,联系电话:451001)
附件【39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