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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0016
  • 发布机构
    红河县政府办公室
  • 文号
    红民宗函〔2020〕7号
  • 发布日期
    2024-09-13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民宗局对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53号建议的答复

    办理结果:B类

  张志清代表:

  你在红河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立项建设民族团结体育场的建议》第153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从中央、省、州及县都进一步加强重视民族团结工作,也取得明显成效,去年红河州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的荣誉,这是全州人民、全县人民努力的结果,而红河县尤其重视黑树林地区(红河片区)的民族团结工作,全县90%民族团结项目都倾注到红河县黑树林地区(红河片区)垤玛、三村乡两乡。比如近两年来在三村乡分别实施了依期洛村龙特村,依期洛村四、二组,坝木村委会坝木村、扎么村委会宗贡村、车同村委会扎拉村等民族团结示范(民族特色村)项目,十年来三村每年至少有1至2个民族团结项目实施。在各级各部门努力下三村的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稳定取得了很大成绩。自接到153号人大建议,县民宗局高度重视,专题研究,拟定了办理计划,即自2013年以来,民宗系统的项目每三年申报一次,下一轮项目申报工作尚未开始,待州民宗委通知申报项目时,我们将积极向上争取立项一个三村乡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项目,项目建设中含民族团结体育场地建设,并将通过多方途径加大力量加强对三村的民族团结工作,同时将积极与县教体局、文旅等单位沟通对接,整合项目,齐心协力共同建设好民族团结体育场。

  感谢你对我县民族地区建设与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附件【153号建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