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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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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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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红教体函〔2020〕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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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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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教育体育局对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会议第152号建议的答复
办理结果:A类
张志清代表:
您在红河县第十五届人大第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乡镇幼儿园增加中餐及午睡床位的建议》的第152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处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20年春季学期,三村乡各幼儿园向幼儿家长发放了“三村乡幼儿园全日制办园家长意见征求书”,同意全日制办园的家长人数占比分别为:三村乡中心幼儿园87.6%,补干幼儿园90.6%,工民幼儿园73.8%,坝木幼儿园62%,扎么幼儿园50%,南哈幼儿园24.5%,依期洛幼儿园8.8%。通过占比数据比对,同意幼儿园以全日制形式办园的家长占比在50%以上的为乡中心幼儿园、补干、工民和坝木四所幼儿园。9月15日四所幼儿园均以全日制形式办园。依期洛、扎么、达河、及崩哈幼儿园正在积极准备中,待相应条件成熟后再逐步改为全日制办园。三村乡中心园及部分村级幼儿园全日制办园的启动,在我县各乡镇、村级幼儿园办园模式探索中,起到了积极的示范引领作用。
感谢您对我县学前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县教育体育局
2020年9月16日
(联系人:普红梅 139****3572)
附件【15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