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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0016
  • 发布机构
    红河县政府办公室
  • 文号
    红财函〔2020〕 10号
  • 发布日期
    2024-09-13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财政局对县第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81号建议的答复

  办理结果:A类

  李兰础代表:

  您在红河县第十五届人大第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将阿扎河乡街道卫生保洁员待遇纳入政府预算的建议》的第81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开发乡村公共服务岗位安置贫困劳动力就业实施方案的通知》(红人社发〔2018〕264号)文件要求,2020年我县13个乡镇共有乡村环境卫生清洁员2,256人,其中阿扎河乡共有272人(阿扎河村委会23人,阿者村委会27人,垤施村委会28人,俄比东村委会16人,过者村委会24人,哈普村委会34人,洛孟村委会52人,普村村委会18人,切初村委会21人,西拉东村委会29人),按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资金由人社部门核实人员后拨付到各乡镇。另外,2020年考虑到乡镇困难的实际,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年初预算每个乡镇安排100万元工作经费包干使用,如果您乡街道卫生保洁经费不足可向乡委政府建议从乡镇工作经费中适当安排。

  乡政府要加强乡村环境卫生清洁员管理,做好辖区内乡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卫生保洁员要协助村委会(社区)干部抓好村容村貌治理,督促农户做好自家房前屋后及其他有关环境卫生事宜。

  感谢您对我县卫生和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0年8月31日

  (联系人:徐晗  联系电话:4625570)



附件【81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