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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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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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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红林函〔2020〕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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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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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林业和草原局对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48号建议的答复
办理结果:B类
杨呼举等6名代表:
你们在红河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立项建设三村乡林区防火通道的建议》的第148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建设防火通道是森林防火工作中的一项预防措施,主要目的是为了在发生火情火灾时,能够保证扑火人员和扑火物资的顺利运输,并起到隔离带的作用。同时能方便当地的村民出行,可带动周边林农经济发展等作用。
我局接到建议后,及时组成工作组,进行了实地外业勘查,经调查了解,您们提出的防火通道建设地点不涉及重点林区,对生物多样性影响不大,可以通过正常程序办理林地征占用手续,但是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建设森林防火通道目前没有项目资金支持,建设所产生的申报费用最低3万元(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开挖公路和道路硬化的费用都由业主方自行承担;二是三村乡政府目前没有筹措建设资金的能力,群众也没有自筹资金建设的意愿。
鉴于以上情况,立项建设三村乡林区防火通道的建议暂时无法实施,待条件成熟时,我们将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并在今后的工作中科学规划全县森林防火通道项目,保证红河县森林资源安全。
感谢您们对我县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10月12日
(联系人:车烈兴,联系电话:135****1860)
附件【148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