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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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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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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红农函〔2020〕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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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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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对县第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号建议的答复
办理结果:A类
红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对县第十五届
人大四次会议第11号建议的答复
李旭飞代表:
你在红河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修复元蔓高速迤萨镇路段基本农田水沟的建议》的第11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修复基本农田水沟属于高标准农田建设范畴,我局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覆盖该路段,沿路边敷设DN300钢管3000m,以满足农田灌溉需求,投入资金约50万元,预计12月底完工。感谢你们对我县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附件【11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