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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4160
  • 发布机构
    红河县政府办公室
  • 文号
    红水函〔2020〕24号
  • 发布日期
    2024-09-13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水务局对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8号建议的答复

  办理结果:A类

  李景荣代表:

  你在红河县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给予加强红河县农村自来水管理的建议》的第128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2014年至2019年12月底,红河县农村饮水安全建设及巩固提升项目完成投资16548.58万元,新建供水工程131件,改造配套供水工程323件,水厂管网延伸工程1件,实现农村人口33.2238万人饮水安全全覆盖,全县农村集中供水率达100%,自来水普及率98%以上,实现贫困户饮水安全全覆盖。截至2019年底,全县共有集中供水工程628件,对照《云南省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评价细则》,全县836个自然村用水方便程度均已达标;全县农村人口每人每天可用水量达到35升以上;千吨万人供水工程供水保证率达到95%以上,其余集中供水工程供水保证率达到90%以上;水质满足《云南省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评价细则》要求。全县农村总人口332238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5100户122073人农村饮水安全满足“四项指标”要求。2020年,在确保全县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全部达标基础上,为巩固脱贫成果,提升脱贫质量,持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共5件,涉及13个乡镇43个村委会102个自然村,概算投资3568.31万元,6月已全面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

  目前,正在进行动态监测,对标脱贫攻坚饮水安全“四项指标”全面动态排查,深入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应急工作,不断完善村级“一村一策”预案,做好供水调度、拉水送水、供水服务承诺、水质提升等工作,围绕已建工程及后续提升改造工作,坚持下派技术员动态监测、掌握一线资料,坚持“回头看”。持续深入再排查,在排查中完善、在完善中落实,保障群众饮水安全。

  二、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建设情况

  2019年已陆续下发《关于印发红河县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红政办发〔2019〕118号)、《关于成立红河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红政办发〔2019〕119号)、《关于印发红河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红政办发〔2019〕120号)、《关于印发红河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责任制度(试行)的通知》(红政办发〔2019〕121号)、《关于印发红河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费征收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红水农〔2019〕154号)、《关于印发红河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红水农〔2019〕155号),2020年补充下发《关于印发红河县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方案的通知》(红政办发〔2020〕22号)。县级层面已建立健全相关责任体系。目前,13个乡镇均已完成农村供水工程相关责任体系制度建设工作(含管理机构、工程运行管理办法、管理经费办法、水费收缴实施方案等),并延伸到各自然村形成“村规民约”,相关公开公示工作均已开展完成。

  目前,正在进一步完善建后运行管理责任体系,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得成、用得起、管得好、长受益”,根治“重建轻管”痼疾,全面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地方政府主体责任、行业监管责任、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落实农村饮水工程管理机构、管理办法、运行制度和维护经费,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运行,督促相关责任人知责履责尽责,确保党和国家农村饮水安全惠民政策落地落实,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更好服务民生

  三、一户一表改造及水费收缴情况

  根据《关于印发红河县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方案的通知》(红政办发〔2020〕22号)等相关文件通知要求,各乡镇因地制宜,结合实际,构建乡镇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通过成立水厂、协会、村组等供水管理单位进行管护,建立管理台账,做到“账账相符”。同时,进一步细化了水费收缴方案,完善了收缴台账,做到有据可查。当前,各乡镇农村供水工程大部分均已实行“一户一表”,实现装表到户、抄表到户、计量收费,多用多交、少用少交,对同一水源供应范围的农户,尽量实行统一的水价政策。部分水表受损或新搬迁户未安水表的均进行了核实统计,正在组织实施相关项目,为水费收缴工作打好了基础。截至目前,将年初全县628件饮水安全工程按照水源集中供水范围重新进行合并统计后,全县共有460件集中供水工程,已全面完成测算水价和定价工作,已责任到人、明确分工,正在稳步推进水费收缴。

  目前,正在联合乡镇、有关部门做好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及工程管护工作的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和采取发放饮水安全手册、现场讲解、告知饮水安全监督电话等形式,多渠道、多方式开展宣传。进一步强化饮用水具有资源属性和商品属性的水情教育,引导农户树立节水观念和节水意识,增强有偿用水意识和节约用水的自觉性,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感谢你对我县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县水务局

  2020年8月30日

  (联系人:普文康,联系电话:0873—4621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