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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4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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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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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红卫健函〔2020〕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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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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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卫生健康局对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49号建议的答复
办理结果:A类
周彩珍代表:
你在红河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完善三村乡村级卫生室医疗设备》的第149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几年,我县抢抓健康扶贫工作机遇,不断加强村卫生室卫生室医疗设备及村医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和质量,使我县村卫生室的服务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一、加大村卫生室设备配置力度,提高服务能力
云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云南省贫困村退出标准和脱贫成果巩固要求指标说明的通知》(云开组〔2019〕9号)文件已明确村卫生室的基本标准:1.每个建制村建有村卫生室并达到基本标准(乡镇卫生院所在地建制村可不设村卫生室);2.建制村卫生室建筑面积60㎡(含60㎡)以上,设有诊断室、治疗室、公共卫生室、药房,至少配备听诊器、体温表、血压计、诊查床等基本医疗设备;3.至少有1名人员持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目前,贵乡6个村卫生室的均达到上述标准,并且已经增配其他实用设备(如健康一体机、手提式高压消毒锅、药品柜、中药饮片柜、婴儿秤等)具体详见附件。对于你建议村卫生室能够配备B超或彩超及简单缝合针等手术用具的建议。目前省、州级还未出台村级卫生室配备B超或彩超相关政策,加之村级医务人员还不具备使用B超影像检查的资质,故村级卫生室无法配备及使用B超或彩超,但群众如有需求可暂时到附近乡镇卫生院接受检查。对于简单缝合针等手术用具目前可以采用一次性缝合包代替,现各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均配有一次性缝合包。
二、加强村医队伍建设
截至2020年9月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档案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的乡村医生共有351人,学历结构:本科3人,占0.85%,专科39人,占11.11%,中专236人,占67.24%,高中(含职高)36人, 占10.26%,初中及以下37人(逐步退出),占10.56%;年龄结构:20岁以下1人,占0.28%,20-29岁131人,占37.2%,30-39岁90人,占25.64%,40-49岁86人,占24.5%,50-59岁41人,占11.68%,60岁以上2人(甲寅返聘),占0.57%。其中已在《乡村医生执业注册信息管理系统》中注册的有290人覆盖91个村卫生室,其余61人正在红河卫生职业学院就读农村医学专业,待毕业后再注册,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含乡村全科助理医师)的2人。
三、加快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
近五年,先后投入近402.77万元,新建村卫生室13个即:宝华镇宝华村委会卫生室、乐育镇窝伙垤村委会卫生室、洛恩乡拉博村委会卫生室、宝华镇俄垤村委会卫生室、洛恩乡草果村委会卫生室、三村乡补干村委会卫生室、三村乡坝木村委会卫生室、乐育镇然仁村卫生室、乐育镇龙车村卫生室、石头寨乡旧施村卫生室、洛恩乡娘宗村卫生室、甲寅镇他撒村卫生室、三村乡扎么村卫生室,确保每个行政村(卫生院所在地除外)均有一所规范化村卫生室。
下一步,卫生健康局将继续紧紧围绕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服务宗旨,以人大代表建议为发展动力,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看病难、住院难”等突出问题,不断加强我县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努力为全县人民提供全方位的健康保障。
感谢你对我县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附件【149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