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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4140
  • 发布机构
    红河县政府办公室
  • 文号
    红民函〔2020〕3号
  • 发布日期
    2024-09-13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民政局对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13号建议的答复

  办理结果:B类

  马经委代表:

  你们在红河县十五届第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重建勐甸村委会办公楼》的第13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你们的建议提得很好。的确,办公场地及办公设施简陋、滞后,不能满足当前的办公需求。但是在村委会办公楼修建方面的项目省厅每年安排全州3-5个,项目少之又少,争取难度大,今后我局将积极向上级请示、汇报,争取早日立项。

  感谢你们对我县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附件【13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