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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4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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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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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红民函〔202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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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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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民政局对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10号建议的答复
办理结果:B类
李旭飞代表:
你们在红河县十五届第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重建或修缮齐心寨村委会办公楼及党员活动室》的第10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你们的建议提得很好。的确,办公楼的结构不合理,建盖已有些年限,又因失修出现漏雨、潮湿的情况,给办公带来极大的不便。村委会办公楼修建方面的项目省厅每年安排全州3-5个,项目少之又少,争取难度相当大,我局今后将积极向上级请示、汇报,争取早日立项。
感谢你们对我县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附件【10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