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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hhxzfbgs/2024-00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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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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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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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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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对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93号建议的答复
陈勒常等代表:
你们在红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建设大羊街乡田间产业道路》的第193号建议,已转交我办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部署,主动抓办理工作。
在召开全县“两会”建议提案交办会后,县政府办高度重视办理工作,主动担当作为,县政府办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1次,针对涉及产业道路建设的建议制发《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县人大代表建议和县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建立以分管副县长任组长,以县发改局、县农科局等7个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单位的工作专班,明确工作步骤,细化时间节点,系统抓好办理工作。
二、下沉一线,形成合力,细实抓办理工作。
我们以等不得的紧迫感,大力践行“一线工作法”,县政府办主要领导率县级有关部门负责人,深入一线全面了解人大代表的初衷,摸清楚产业路的现状,如何积极争取产业道路项目建设,做了一个比较全面、系统的了解,并于5月9日召开产业道路建设协调推进会。该建议共提及产业路7条,共62公里。
其中,车普村至孟龙村2.5公里,该生产路涉及片区实施过云南省红河州红河县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且车普村至孟龙村已有道路通达,两村连接涉及新开挖基本农田,目前无法再次选址实施建设。
大羊街村至红土坡村15公里,该片区涉及基本分布不集中,连片规模较小,根据《红河州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选址立项指导意见》的通知(红农联发〔2021〕40号)文件及《红河州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高标农田建设选址以集中连片为建设目标,优先建设连片规模大于300以上的要求,暂无法开展建设。
大羊街乡新村村委会上玛甫丫口至浪堤镇俄期村委会洛阿村3公里,该片区水利部门计划实施建设洛甫、洛席水库抽水蓄能电站,且该片区稳定耕地未划入永久基本农田,不符合高标准农田选址要求,暂无法开展建设。
大拉嘎村至红土坡村17公里,该生产路涉及片区实施过云南省红河州红河县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且该生产路距离符合要求预选址片区较远,不符合高标准农田选址要求,暂无法开展建设。
妥垤村环村产业路1.5公里,产业路部分已列入选址符合要求预选址区内,目前上级部门未下达2024年度新建指标,但农科局已在积极申报中,待指标下定后,争取在2024年实施。
妥甫村至东博村3公里,该生产路涉及片区符合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选址要求,已纳入预选址区内。目前上级部门未下达2024年度新建指标,但农科局已在积极申报中,待指标下定后,争取在2024年实施。
孟子红村经小妥赊村至大羊村20公里,该生产路涉及片区符合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选址要求,已纳入预选址区内。目前上级部门未下达2024年度新建指标,但农科局已在积极申报中,待指标下定后,争取在2024年实施。
感谢你们对我县产业等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