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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hhxzfbgs/2024-00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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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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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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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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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对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7号建议的答复
龙明海等代表:
你们在红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在垤玛集镇上下河两岸建设生产道路8公里的建议》的第107号建议,已转交我办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办主动担当作为,县政府办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针对涉及产业道路建设的建议制发《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县人大代表建议和县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建立以分管副县长任组长,以县发改局、县农科局等7个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单位的工作专班。深入一线全面了解、摸清楚产业路的现状,并于5月9日召开产业道路建设协调推进会。
根据《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和《全国“十四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工作要求,近年来县发改局加快推进完成各安置点水电路信、污水处理、便民服务站、购物场所、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设施。该建议提出在垤玛集镇上下河两岸建设生产道路8公里,能进一步完善垤玛集镇及周边的配套基础设施,提高生产效能。已将其作为2025年以工代赈项目来谋划申报,相关部门已组织完成实地踏勘、项目批复(立项)工作。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修建水泥路面2条共0.835公里;修建砂石路面3条共8.965公里;修建石头路面1条共0.37公里;修复灌溉沟渠2条共0.963公里等基础设施。目前,该项目已按照《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请抓紧开展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以工代赈任务建议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完成项目推送。
感谢你们对我县产业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