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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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hhxzfbgs/2024-00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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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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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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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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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对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1号建议的答复
许文华代表:
您在红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修缮他撒村产业路面硬化的建议》的第61号建议,已转交我办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对于您提出的建议内容,县政府办高度重视办理工作,主动担当作为,县政府办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1次,深入一线做了一个比较全面、系统的了解,并于5月9日召开产业道路建设协调推进会。但根据省、州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要求,产业路为机耕路,每公里投入不能超过20万元、路宽不超3.5米、路面不能进行硬化,要素不全、虚假敷衍的项目不得纳入项目库。针对您提出的建议,建议按照要求重新测算投入资金,修改(完善)项目建设内容等要素,由乡镇进行分析研判后按照“村申报、乡审核、县审定”的程序,请示报中共红河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列入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中,今后也将积极争取从其它行业渠道统筹安排。
感谢您对我县产业等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