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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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hhxfgj/2026-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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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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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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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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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对红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 0098 号建议的答复函
尊敬的李小港代表:
您在红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立项实施 2025 年垤玛乡独格村委会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的建议》第 0098 号,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正如您所言,该项目的实施,可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短板,也将引导群众通过诚实劳动实现增收致富、提高素质技能,从而促进共同富裕,符合“赈”的初心,目前推进情况为:
一、完成项目可研审查及批复。2025 年 5 月,我局对红河县垤玛乡独格村 2026 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审查,认为该项目建设内容为实施产业道路提质改造 6条,共计 0.7 公里,进村道路扩宽 0.9 公里,进村道路硬化 2 条,共计 1.5 公里,进村道路石板路铺设 0.075 公里等,计划投资 600万元,符合以工代赈项目投资导向,预计吸纳当地务工人员 175人,技能培训 175 人,发放劳务报酬 305.14 万元,占比 50.86%,符合赈济要求,并于 2025 年 5 月 18 日进行立项批复。
二、完成项目推送。按照上级工作安排,为争取 2026 年以工代赈专项资金,我局于 2025 年 5 月 18 日和 2025 年 7 月 6 日完成项目推送,依据滚动储备项目的要求,我局积极协同垤玛乡人民政府对项目前期资料进行逐步完善,后期,我们将对照上级反馈意见,积极推送项目,力争项目能早日落地。
再次感谢您们对我县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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