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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000014348/2022-00131
  • 发布机构
    县残联
  • 文号
    红县残函〔2021〕2号
  • 发布日期
    2024-09-13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残疾人联合会对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89号提案的答复

办理结果:B

高转艳委员

你在政协红河县第十三第六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提高社(区)村委会残疾人联络员待遇的建议》第89号提案,已于20214月转交我研究处理,办理结果为B类。按照委、政府、政协关于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县残联接到《关于提高社(区)村委会残疾人联络员待遇的建议的提案》后,领导对此提案十分重视,首先召开领导班子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指定相关科室办理,并安排副理事长督办、协调。在办理过程中,我们积极主动与提案者联系、沟通、商讨,在反复研讨的基础上提出了办理意见,确保了提案办理质量。

你在《提案》中提出的乡(镇)、社区残疾人联络员由村委会干部兼职,并将全县88个行政村88名残疾人联络员从现行的每月80元提高到每月300元;3个社区3名残疾人联络员从现行的每月250元提高到每月500元的建议很好。针对乡镇、社区联络员待遇低、工作积极性不高等问题,县残联将积极同县政府分管领导汇报请示,建议将残疾人联络员的经费保障纳入红河县基本保障范围纳入县级财政预算,除上级财政补助的资金外,不足部分由红河县财政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按乡村公益性岗位的标准落实解决。目前县政府尚未研究批复,同时我会也积极向州级请示汇报,希望从州级层面予以提高标准,减轻边疆贫困县市的财政压力。同时,我们将认真挖掘关于基层组织建设中好的经验做法,加强宣传力度,争取典型引路,以点带面,为全面加强我县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作出贡献。

    感谢你们对我县残疾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附件【89关于提高社(区)村委会残疾人联络员待遇的建议(高转艳).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