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2-00125
-
发布机构县公安局
-
文号红县公函〔2021〕38号
-
发布日期2024-09-13
-
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公安局对政协红河县十三届六次会议第66号提案的答复
办理结果:A类
李批明委员:
你在政协红河县十三届六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中小学校园周边治安管理》的第66号提案,已由县人民政府转交我局办理,我局对你所提提案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21年迄今,红河县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好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做好校园安全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州委、州政府和省公安厅、州公安局的决策部署,在切实做好校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全面加强社会面整体防控,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坚决维护好校园及周边良好治安秩序,坚决防止疫情向学校蔓延,营造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一、全面按要求开展“一校一警”工作,加强校园安全工作壁垒
2021年在县委、县政府和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领导下,县公安局成立全县公安机关春季学期开学”一校一警”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治安大队,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春季学期开学复课”一校一警”工作措施落实。
红河县公安局有192人警力挂钩联系全县16所中学、199所小学、110所幼儿园,做到每所校、园都有一名民警挂钩联系履行校园安全监管、服务责任,督导学校落实校园内部安全保卫主体责任。因警力有限,我局对边远小学及部分没有学生不开展教学的空校未达到“一校一警”的要求外,其余均完成“一校一警”布置。2021年1月至7月,全局民警深入各挂钩学校开展上法制课、突发事件应急演练等活动。
二、认真开展涉校园安全工作检查,确保万无一失
2021年3月,结合云南省公安厅下发的《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校园安保工作的通知》,红河县人民政府开展全县校园安全大检查工作;2021年5月,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开展2021年春季学期校园安全工作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红河县公安局积极配合教体局,安排警力对辖区内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校园安全工作突击大检查,为教育部门实施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强有力支持,切实维护好一方校园安全。
三、开展网格化社会治安管控要素大起底大排查大清查专项行动,排查涉校涉学生社会矛盾纠纷,确保校园成为一方净土
从2021年3月6日至2021年3月15日,在全县集中开展为期十天的网格化社会治安管控要素大起底大排查大清查专项行动,红河县公安局全局民警深入社区、学校开展涉校涉学生涉家长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认真研究有无学生受到违法侵害或受矛盾纠纷影响辍学的情况,联合政府、学校开展一次控辍保学工作。
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重点隐患“清源”行动集中整治专项督查
2021年5月14日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重点隐患“清源”行动集中整治专项督查的通知》,2021年5月17日至23日,在对各乡镇及部门开展实地督查的基础上,每个乡镇抽查不少于2个村委会。以明察暗访、实地查看、座谈了解等方式进行专项督查。落实学校道路交通管理责任,深入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大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弘扬文明交通理念,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不断提高民众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整顿校园安全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及早发现、及时整改、有效化解、妥善处置各类影响教育领域安全稳定的风险隐患,坚决遏制涉校案事件多发态势,坚决保障在校师生和幼儿的人身安全,坚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稳定,2021年7月15日红河县公安局下发了《红河县公安局开展校园安全专项整顿工作方案》,决定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等教育领城安全工作开展为期1年的专项整顿。
五、认真落实“护学岗”责任
通过规范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常态化“护学岗”,政法委牵头完善中小学幼儿园周边“高峰勤务”建立平安志愿者“红袖标”,红河县公安局牵头组织协(辅)警、学校保卫干部、保安员、教职工和治安志愿者(学生家长志愿者)等群防群治力量共同参与,在上学入园、放学离园等重点时段校门及周边有专门力量开展巡逻、交通疏导、秩序维护、防范风险等,坚决防止伤害学生和儿童的重大案(事)件发生。目前,红河县城迤萨镇辖区内中学校、幼儿园“护学岗”人员由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交警大队、迤萨镇派出所人员组成,其余乡镇派出所在特定时间段联合乡镇学校组织“护学岗”力量。
感谢你对我县公安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附件【66关于加强农村中小学校园周边治安管理的建议(李批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