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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000014348/2022-00132
  • 发布机构
    县住建局
  • 文号
    红住建函〔2021〕45号
  • 发布日期
    2024-09-13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政协红河县第十三届六次会议第58号提案的答复

办理结果:A

徐语嫣委员:

你在政协红河县第十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改善城区环境卫生的建议 》的第58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自开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暨巩固创建国家卫生县城以来,截止825日,累计清理问题487,清理垃圾3807.2吨,人力23279人,车辆2825次,挖机35辆,装载机46辆(其中823日、24清理垃圾填埋场附件建筑垃圾、生活垃圾100余吨,投入装载机2辆)不断完善城市公共设施更换垃圾桶240L垃圾桶560只、垃圾箱19个,果皮箱550只、摆放pvc花箱100组,水磨石花盆70盆,摆设水泥花箱40组,更换道路绿化隔离带224.6米,栽种各类花草18000余株,口袋书绿化1200余平方米;四是大力推进垃圾分类,源头减量工作,积极营造资源化利用的良好氛围,已拟定《红河县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待报批》,设垃圾分类示范点3个,累计发放宣传单2500份,落实单位和商户门前五包责任,补签112份,督促整改686起;二是重点区域重点整治,白糖厂公路沿线、红河县垃圾填埋厂公路沿线建筑垃圾乱倒进行治理,补植行动树木324颗,铁丝围栏456余米,清理垃圾245余吨;三完善小区管理机制,成立2个业主管理委员会,解决了红河县没有业主管理的局面,计划年内全部小区成立业主管委会。四是县城区改造新建城市公厕共计51座,已达每平方公里4座公共厕所建设标准,已建立城市公共厕所实行所长制,接受广大群众人民群众参与监督三无三有常态化,51座城市公厕进行职工挂包负责,进行日报告,发现问题立行立改,拆除旱厕4座(老法院、大塘子坡、老城区1号路、原老车站),更换洗手感应器64个。五是新建洗手台公园广场18座(新建),医疗机构57座(新建30座、改建27座),集贸市场9座(新建),客运站2座(新建),室内10座(新建),其他1座(新建)。制定印发了《红河县公共洗手设施设施维护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对标对表,做到公共洗手设施有水、有电、有人管、无味、无垢、无尘、无积水,充分发挥公共洗手设施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美丽县城建设中的作用。

    按照《红河县爱国卫生专项行动暨巩固国家卫生县城成果实施方案》《红河县爱国卫生专项行动片长制管理工作方案》及创建美丽县城、省级文明县城、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城市更新等结合一系列工作,不断完善城市设施,积极推动环境卫生工作上新台阶,对加快推进红河县建设、服务城市开发建设、提升城市形象和品质、构建宜红河营造靓丽城市综合面貌

    感谢你对我县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附件【58关于改善城区环境卫生的建议(徐语嫣).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