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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2-0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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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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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红住建函〔2021〕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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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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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住建局对政协红河县十三届六次会议第37号提案的答复
办理结果:B类
李琰雨委员:
你在政协红河县十三届六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快镇停车场建设的建议》的第37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解决我县区域停车难问题,改善红河县基础设施建设和居住环境,使当地居民及游客享受更加便利的停车服务,一是乡(镇)停车设施规划已纳入各乡(镇)总体规划。二是我县已开始解决各乡镇停车位和公共停车场问题,根据红河县委、县人民政府工作安排部署,目前,我局已委托第三方中介服务机构编制了迤萨镇、乐育镇、宝华镇、甲寅镇和大羊街乡等四镇一乡的停车位和公共停车场项目的可研报告,并且已报县发改局备审。其他乡镇的停车位和公共停车场项目我局将按红河县委、县人民政府工作时间的安排部署,分批次、分年度进行解决。三是由于财政薄弱,暂时无针对鼓励单位和个人建设公共停车场项目的优惠政策。但我们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这确实能在很大程度上的缓解城镇停车难的问题。
感谢你对我县住建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附件【37关于加快乡(镇)停车场建设的建议(李琰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