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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2-0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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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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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红住建函〔2021〕6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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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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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政协红河县十三届六次会议第36号提案的答复
办理结果:A类
马璞玉委员:
你在政协红河县十三届六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改造红河园小区污水排放管网的建议》的第36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红河园商住小区于2021年9月7日正式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目前已可以正常交纳公共维修资金,未交纳公共维修资金的住户可到红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屋产权管理处打印维修资金缴存单,再到农行进行缴款,缴款完以后再把维修金缴存单交回住建局房产处存根(维修资金回执复印件),缴存完后就可按正常手续办证。
关于红河园商住小区第6、7、8幢排污沟污水堵塞等公共设施损坏的问题,目前已经清理完毕,待以后引进物业管理后规范管理。
感谢你对我县住建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附件【36关于改造红河园小区污水排放管网的建议(马璞玉).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