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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2-0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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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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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红住建函〔2021〕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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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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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住建局对政协红河县十三届六次会议第12号提案的答复
办理结果:A类
陆致成委员:
你在政协红河县十三届六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建设大羊街乡农贸市场的建议》的第12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红河县委、县人民政府工作安排部署,我县正逐步解决各乡镇农贸市场建设问题,目前,我局已委托第三方中介服务机构编制了大羊街乡等四镇一乡的农贸市场建设项目的可研报告,并且已报县发改局备审。待项目立项批复后,我局将会同大羊街乡人民政府尽快启动项目实施建设等工作。
感谢你对我县住建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附件【12关于建设大羊街乡农贸市场的建议(陆致成).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