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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000014348/2022-00125
  • 发布机构
    县教体局
  • 文号
    红县教体函〔2021〕94号
  • 发布日期
    2024-09-13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教育体育局对政协红河县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61号提案的答复

办理结果:A类

红河县政协教科卫体和社会发展委员会:

您在政协红河县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巩固提升红河县实行二孩政策后学前教育质量的建议》第61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处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21年春季学期末,红河县共有幼儿园120所,其中,公办幼儿园111所,公建民营幼儿园1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8所。全日制办园由原来的4所增加到16所。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后,全县预计有41所乡镇中心园及行政村幼儿园将实现全日制办园。

20192020年,公办园在园幼儿总数11635人,其中,长期在园人数为9812。县级财政第一次下拨了7070名幼儿的生均公用经费424.26万元,其余2741名幼儿的生均公用经费于514日已核拨,计164.46万元,两次划拨经费共计为588.72万元。幼儿生均公用经费的划拨为改善办园条件,提高保教质量提供了一定的资金支持。

2010年至2019年,8所民办幼儿园已享受到学前、民办教育专项资金及中央奖补资金共计213.6万元。2020年,享受到民办园奖补资金及普惠性民办园一般性奖补共计33.02万元。202012月,为公建民营试点园迤萨镇勐龙幼儿园申报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项目资金8.85万元。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保教质量,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后,将组织县级幼师国培。积极开展城乡幼儿园结对帮扶,采取“强园帮弱园、公办带民办、中心园管村级园”和“一对一、专业对转岗”“师徒结对、姊妹园交流”等方式,促进学前教育在区域、城乡、园际之间的均衡协调发展。

乡镇中心幼儿园园长负责本乡镇学前教育日常管理工作,对辖区内幼儿园进行业务指导、师资培训、教育科研和特色发展等。不断健全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提高教师、家长和幼儿的安全意识,促进幼儿健康快乐地成长。

    感谢您对我县学前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附件【61关于巩固提升红河县实行二孩政策后学前教育质量的建议(社法委).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