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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2-0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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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县交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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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红县交函〔2021〕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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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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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交通运输局对政协红河县第十三届六次会议第84号提案的答复
办理结果:A类
政协人资环委:
你在政协红河县第十三届六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公路路政执法工作的建议》的第84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红河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现有路政员4人,担负着全县农村公路1264公里,元蔓高速公路红河县段45公里的路政管理工作,按照《云南省高速公路路政执法基层站业务用房及超限检测站建设指导意见(试行)》规定:高速公路按照100至300公里设一个管理大队,40至60公里设一个中队,下一步,元阳至绿春、峨山至石屏至红河高速公路建成通车后,我县高速公路管理总里程将突破100公里,按照高速公路每2公里设一名路政员,仅元蔓高速红河县段就22名路政员,更何况还需管理农村公路1264公里,路政管理人员严重不足,执法车辆老化,经费紧缺,装备不足等问题,公路路政管理工作带来较大困难。随着元蔓高速公路建成通车,我局于2020年7月向县人民政府请示汇报,要求成立公路路政管理机构,并将路政管理日常运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因目前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尚未完成,机构及经费暂不予考虑。下一步,我们将克服工作上的一切困难,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村公路管理运行机制,基本建立县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监管队伍,实现爱路护路“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全覆盖,加大宣传、保护路产,为广大人民群众出行提供安全便捷的交通保障。
感谢你们对我县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附件【84关于加强农村公路路政执法工作的建议(人资环委).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