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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2-0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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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县哈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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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红县梯管发〔2021〕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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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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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哈尼梯田管理局对政协红河县第十三届六次会议第21号提案的答复
办理结果:C类
李威委员:
你在政协红河县第十三届六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奖励撒玛坝万亩梯田耕种者的建议》第21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你的提案结合实际,分析到位。“由于大量的青壮年外出务工,导致稻田收割后,无人耕挖犁翻,影响游客对梯田的观赏”。经调查,撒玛坝片区梯田也面临着传统挖田犁田次数减少的情况,部分农户全年只挖一次田(栽秧前),传统的“三犁三耙”逐渐消失,主要原因就是劳动付出与产出值不匹配等原因造成,怎样留住青壮年继续耕作祖宗留下的千年文化遗产是当前摆在我们大家面前的一道难题。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哈尼梯田保护管理工作,在县财政十分吃紧的情况下,优化整合涉农资金,今年上半年修缮了撒玛坝片区内大小灌溉沟渠2条,恢复梯田70余亩。同时实施水稻绿色高产高效创建模式,发展种植梯田红米,推广“稻渔共作”综合种养模式3000亩,在梯田景区因地制宜打造旅游特色村,发展农家乐、农家客栈等旅游服务产业,带动当地群众就业增收。
你提出的“建议红河县人民政府用以奖代补的方式来奖励梯田耕作者”,如“在每年九月三十号挖好犁翻梯田的农户每亩奖励600元”“十月三十号前挖好犁翻的梯田奖励500元一亩”“十一月三十日前挖好犁翻的梯田奖励300元一亩“十一月三十日后所挖梯田不再给予奖励”,激励机制提得很好,按每亩500元(折中算)计算,撒玛坝有1.6万亩梯田,每年需投入奖励资金800万元。我县是国家级贫困县,财力不能自给,800万元对于我县来说是个天文数字,而且,除了撒玛坝梯田,还有其他片区梯田。另,我局已向州梯田管理局多次反映这方面的问题,但都无果而终。因此,你提出的建议虽然很好,鉴于目前条件不成熟,无法立项实施。
感谢你对我县哈尼梯田保护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附件【21关于奖励撒玛坝万亩梯田耕种者的建议(李威).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