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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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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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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红开办函〔202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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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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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县扶贫办对政协红河县十三届五次会议第49号提案的答复
办理结果:A类
瞿勇、杨富强等委员:
你们在政协红河县十三届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的提案》的第49号提案,已转交我办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贫困群众内生动力激发不充分问题
持续着力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聚焦做好脱贫攻坚经验总结,充分发挥党建脱贫教育实训基地、讲习所、自强动力小站、村史室、巾帼服务志愿队等载体作用,倡导移风易俗、革除陋习,用生动鲜活事例讲好脱贫攻坚伟大实践的生动故事和脱贫经验,充分激发全县贫困群众内生动力。
一是制定出台“分众化宣讲工作方案”,实行双语宣讲,进一步出台措施,管理好已有的七类宣讲队伍和发挥好“新时代脱贫攻坚讲习所”、农民夜校、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等阵地作用,开展“脱贫攻坚政策大宣讲”“自强、诚信、感恩”等主题百姓宣讲活动,将专家讲理论、干部讲政策、群众讲故事、明白人讲致富进行有机融合,使“致富光荣,贫困可耻”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脱贫攻坚政策更加深入人心。全县组织开展宣讲600余场(次),参与听众人数达4万余人次,通过集中宣讲和常态化宣讲,不断增强了干部群众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
二是开展“革除陈规陋习·助力脱贫攻坚”活动。制定下发了《红河县开展“革除陈规陋习·助力脱贫攻坚”活动实施方案》。方案围绕农村“思想观念、风俗礼仪、行为习惯”三个方面,明确了10个方面的陈规陋习,着力转变群众落后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遏制农村各种陈规陋习,激发贫困群众脱贫攻坚的内生动力。同时,大力开展文艺宣传,全县组建农村文艺宣传队182支,民间文体协会16个,经常性组织举办各类农村文化活动,将革除陈规陋习活动中涌现出来好人好事,先进典型编成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进行大力宣传,在潜移默化中引导群众转变落后观念,自觉改进和抵制陈规陋习。
三是全面推进脱贫攻坚“自强动力小站”建设。制定下发《红河县脱贫攻坚“自强动力小站”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以行政村为依托,在全县3个社区88个行政村建设“自强动力小站”,现已全部建设完成挂牌并开展活动,进一步培育和增强了贫困户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助推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截至目前,累计兑换积分453000分,兑换物资金额467317元。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脱贫攻坚战夯实了基础。
四是提高培训针对性。采取招标和分片负责方式,由5家中标培育机构对13个乡镇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开展转移就业培训,根据未就业劳动力情况和就业意愿、发展意愿,合理组织针对性较强的业务技能培训和岗位推送,通过采取菜单式、上门式的措施,提升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和劳动技能培训。2019年共培训建档立卡户16737人,完成任务数11760人的142%,其中技能提升培训5646人,完成建任务数3100人的182%。截止2020年6月已开展劳务经纪人、家畜(禽)饲养培训、商务礼仪、农家菜烹饪、田间蔬菜种植管理共17期850人。
二、关于贫困村和非贫困村发展不平衡问题
红河县属于深度贫困县,非贫困村中也有贫困户,所以对于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行业扶贫等工作,是全面推进的,以期实现全县整体脱贫摘帽。
一是教育有保障。全面落实控辍保学“双线四级七长”责任和依法控辍保学“四步法”,确保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达到基本办学条件,精准落实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和营养改善计划”政策,确保义务教育有保障,切实减轻教育负担过重。
二是医疗有保障。县人民医院、13个乡镇卫生院、91个村卫生室均已达到脱贫成果巩固要求,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能够让群众的小病、常见病在家门口就能够得到诊治。
三是住房有保障。查缺补漏,全力推进农村房屋动态监管,并按照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基本实现全县农村危房“安全稳固、遮风避雨”,达到住房安全有保障。
四是饮水安全有保障。进行全县范围内的全面排查,实时动态监测。针对因旱气候异常及旱情持续影响的问题,及时下派专员,对全县13个乡镇开展饮水安全大排查,逐村逐户查缺补漏,对水源不稳定、季节性、工程性缺水出现饮水困难的自然村,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建立了农村饮水安全“一村一策”应急方案,采取新建水源、管网延伸、提升改造、统筹控时调度供水等,全面完成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全县农村集中供水率达100%;自来水普及率达98%;供水保证率90%以上;水质达标率100%,实现安全饮水全覆盖。
五是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道路、电力、物流、信息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均按照《红河县后续帮扶巩固提升措施方案》《红河县2020年脱贫攻坚实施方案》逐步推进,公共服务等均得到进一步提升。2020年截至目前,已安排的189个项目已全部开工。
三、关于对标补短机制不健全问题
持续聚焦巩固提升脱贫成果防止返贫,建立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长效机制,持续落实20条巩固措施,做到脱贫摘帽“四个不摘”,继续抓实抓细民生政策支持,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
一是持续抓好贫困对象动态监测工作。按照《红河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持续抓好贫困对象动态监测工作的通知》要求,坚持目标标准,聚焦返贫风险点,逐村逐户再排查、再研判、再确定,列出脱贫监测户名单,逐户监测;按照《关于做好脱贫监测户、边缘户“两不愁、三保障”一户一方案工作的通知》要求,每月至少一次认真分析研判脱贫户,对照“两不愁三保障”,以查找问题为目标,逐户分析收入、住房、教育、医疗、饮水达标情况及稳定性,制定出一户一方案,从产业、就业、民政救助、社会救助等方面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有效防控脱贫返贫,持续巩固提升脱贫成果。截至目前,全县共有脱贫监测户1478户8095人、边缘户542户2681人。
二是建立兜底网络。制定《红河县脱贫攻坚返贫风险防控实施办法(试行)》,县财政设立500万元返贫风险防控资金,及时保障因病、因灾、因事故等特殊困难户基本生活,有效防止返贫。同时,通过动员挂钩帮扶人员为建档立卡户购买综合性商业保险等方式,为群众建立兜底网络。目前,通过商业保险已补助建档立卡贫困户个人自付医药费224人24.89万元、死亡补偿75人51.8万元、受损农房补助25户31.44万元。
三是加大专项帮扶。制定《红河县医疗救助社会帮扶资金管理办法》,通过社会帮扶医疗救助资金,建立对困难人员帮扶医疗救助模式,使因急病、重病处于困境的家庭得到帮助,目前,医疗负担过重63人,补助资金16.36万元。制定《红河县“爱心助学金”使用办法(试行)》,帮扶红河县籍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及以上学校,教育负担过重、经济困难、发生重大变故的家庭。目前,教育负担过重贫困家庭帮扶748户,发放金额100.8万元。截至目前,全县没有出现返贫人口和新致贫人口。
四、关于增收“造血”能力不稳定问题
持续健全产业扶贫带贫减贫机制,以龙头企业为引领,不断提升产业片区的带贫减贫能力。新型经营主体的规范化管理有效提升,利益连结机制不断完善。
一是进一步抓实产业扶贫“双绑”工作,着力解决产业发展“散、小、弱”、抗市场风险能力不强的问题。全县有64个新型经营主体以投资合作、投资收益的形式与建档立卡贫困户建立了合作关系,有劳动力、有产业发展意愿的贫困户至少与1个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建立了合作关系,实现对有产业发展条件和产业发展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全覆盖,贫困户年人均纯收入达5126元,其中,贫困户通过产业帮扶获得的年人均纯收入1589元,有效促进贫困群众增收。
二是积极开展产销对接和消费扶贫行动,增加贫困户发展产业获得的收入。2020年在2019年基础上计划结合民族节庆举办脱贫攻坚农产品展销会两期,组织企业县外参展3期推进产销对接和消费扶贫行动。
三是积极做好农业龙头企业培育服务工作,支持库博农业有限公司、牛多乐庄园、顺和庄园、红河糖业有限公司等21个龙头企业发展壮大,不断扩大带贫面。
感谢你们对我县脱贫攻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附件【49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