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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0018
  • 发布机构
    红河县政府办公室
  • 文号
    红民函〔2020〕13号
  • 发布日期
    2024-09-13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民政局对政协红河县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86号提案的答复

    办理结果:A类

  红河县政协民宗委张素珍委员:

  你在政协红河县十三届第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儿童之家”建设的提案》的第86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36号)、《云南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省级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迎接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全国专项督查的通知》(云民电〔2016〕101号)及《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红政发〔2016〕95号)文件精神,县民政局积极开展儿童之家建设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工作。

  一、全县儿童之家建设情况:2017年以来,我县妇联、民政部门充分利用上级财政专项建设资金先后建成了32个儿童之家,现已覆盖县城三个社区和全县36%的行政村。今年国家级工作机制将把儿童之家建设纳入考核内容,《云南省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中也明确要求:到2020年,全省90%以上的城乡社区至少要建立1所为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游戏、娱乐、教育、卫生、社会心理支持和转介等一体化服务的儿童之家。省、州民政部门对此高度重视,并在近期提出了关于创新思路、加快儿童之家建设的具体要求,州长指示全州民政部门要对照规划目标,抓紧查缺补漏,创新工作方法,加快落实规划任务,今年内完成儿童之家在全州社区、村委会的100%覆盖率。经州民政局研究决定,由州局统一采购儿童之家牌匾,各县市要充分利用城乡社区现有条件及设施设备,整合有效资源,依托乡镇敬老院、村敬老院、居家养老服务站、村级活动场所、村老年活动中心(室)等资源,设立儿童之家。目前,能覆盖我县城乡社区儿童之家的牌匾已如数领取到位,按州局确定的思路和工作要求,利用我县现有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互助养老服务站、老年人活动中心(室)、村委会公用房屋,因地制宜地将阵地明确,挂出牌匾,整合资源、相互依托完成儿童之家覆盖任务。各村委会儿童之家的挂牌工作已经开展,目前完成全县社区、村委会100%的覆盖率。

  二、逐渐建立和完善儿童之家管理运行机制。将儿童之家作为服务困境儿童的新平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设置公益性岗位形式,做到每个村民委员会至少选配1名村民委员、大学生村官或专业社会工作者担任儿童福利督导员(儿童之家管理人员),依托儿童之家负责本区域内儿童的日常工作。红河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留守儿童工作,于2019年3月25日召开了部门联席会议,一是明确把留守儿童关爱工作纳入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和党委政府年度工作计划;二是成立了由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总召集人的农村留守儿童领导协调机制,建立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起草出台《红河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红民发〔2018〕15号),三是要求各乡镇、各成员单位成立相应机构,并根据各自的目标任务制定详实、可行的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实施方案,四是建立监督、考核制度,及时通报工作情况。2019年4月16日,我局召开了由各乡镇有关领导、民政所负责人及业务人员参加的关于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业务培训会,传达学习了《红河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红河州标准化“儿童之家”建设实施方案》、《红河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并对困境儿童信息管理系统应用进行培训。目前,我县已配备了乡镇专兼职农村留守儿童督导员13人、村儿童主任91人,均已进入儿童服务系统备案管理。儿童福利督导员负责收集汇总上报本区域内儿童信息,掌握儿童及其家庭基本状况,对儿童进行动态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乡镇人民政府报告;定期开展探访、政策宣传,为有需要的儿童提供咨询、转介等服务,解决儿童福利工作“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三、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基层儿童工作者特别是村(居)儿童主任工作在村(居)一线,走村访户,直接服务家庭和儿童,最懂乡情,最接地气,是儿童关爱服务能否在基层落地的关键。近年来,民政局大力推进基层儿童工作队伍建设,明确了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工作职责,加强了业务培训,提升了基层儿童工作队伍能力和水平。截至目前,全县范围内建立了13名乡镇儿童督导员、91名村、居儿童主任的基层儿童工作队伍,成为关心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主力军;据统计:目前,全县共有留守儿童4056人,留守儿童中的95.8%由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抚养,2.8%的孩子被托付给亲戚、朋友,0.7%为父母无人监护,0.6%为不确定或无人监护。2020年,红河县民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县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了总体要求、时间步骤和总结分析阶段:

  (一)总体要求  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村(居)儿童主任进行政策宣讲,引导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进一步强化监护主体责任意识,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引导儿童进一步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引导村(居)民委员会进一步落实工作职责,做好对儿童监护人的法制宣传、监护督促和指导等工作;引导儿童主任进一步提升业务素质和关爱服务能力,切实维护儿童基本权益。推动家庭监护主体责任落实、社会保护监督广泛、政府兜底监护到位,形成家庭、社会、政府“三位一体”的关爱保护工作格局,让村(社区)真正成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健康成长的乐园的总体要求;

  (二)时间步骤  集中宣讲活动时间为2020年7月-2021年6月。从2021年7月开始,宣讲活动转为各地常态化工作。

  (1)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8月31前)。2020年8月30前,各乡镇要及时制定实施方案,对相关工作进行具体部署,并结合实际做好具体部署和抓好工作落实;2020年8月31前,要认真组建和抓好宣讲师资队伍培训,收集宣讲资料、制定宣讲课件等,为政策宣讲奠定坚实基础。

  (2)政策宣讲阶段(2020年9月1日-2021年6月30日)。在全县所有村(居)围绕法规政策、家庭监护、儿童安全自护、亲情沟通、工作履职五个专题进行宣讲。宣讲主要采取集中的形式进行,对偏远山区、儿童较少的地区可采取上门宣讲、联合宣讲等方式进行。集中宣讲要坚持就近、就便、就简的原则,依托村、居委会会议室、儿童之家、养老服务中心等场所进行宣讲。

  (3)总结分析阶段(2021年6月15日前)。各乡镇民政所牵头负责对当地宣讲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分析总结,连同“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情况统计表”一并报送县民政局。

  目前,红河县民政局开展了甲寅镇阿撒小学定次宣讲活动试点第一站。甲寅镇龙美村委会是宣讲活动试点第二站。并于8月18日在云梯大会议室召开业务知识培训。此次活动,共有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等相关儿童工作人员104人参加。我局开展3次宣讲活动,参加人次226,受益儿童135人,活动稳步推进。我们将把关爱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协同协调、积极配合各单位,有效整合资源,形成工作合力,积极开展生命安全教育,守护儿童身心健康;做好关爱服务,不断提升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幸福感,为他们办实事、解难事,用爱心和真情温暖他们幼小的心灵。

  感谢你(们)对我县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附件【86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