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0018
  • 发布机构
    红河县政府办公室
  • 文号
    红教体函〔2020〕50号
  • 发布日期
    2024-09-13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教育体育局对政协红河县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81号提案的答复

  办理结果:A类

  徐语嫣委员:

  您在政协红河县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的提案》的第81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处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全县现有幼儿园111所,2019年在园幼儿总数为13709人。其中,公办园103所,幼儿园占比为93%,在园幼儿为11635人。民办园8所,幼儿园占的比例为7%,在园幼儿人数为2074人,公办幼儿园占的比率较高。

  现已完成13个乡镇中心幼儿园的建设工作,共提供了3180个学位数。已基本完成“一村一幼”建设项目。红河县2016年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农机厂片区建设点一期工程)配套建设有一所幼儿园,预计2021年3月可以投入使用,该幼儿园投入使用后,县城区可增加210个学位。

2020年6.13专项教师招聘中已招录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教师39名,均为学前教育、幼儿教育、学前教育学专业毕业,已解决师资紧缺的问题,为全面实现全日制形式办园提供一定的师资支持。

   2020年,公办幼儿园的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达到每生每年600元,并要求按时拨付到位。该经费的下拨,可为公办园保教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相应的资金保障。

  感谢您对我县学前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附件【81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