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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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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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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红教体函〔2020〕 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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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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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教育体育局对政协红河县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68号提案的答复
办理结果:A类
张雪梅、马秀英、高仲希 、陈剑乐委员:
你们在政协红河县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提高我县中小学教学质量》的第68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续办情况答复如下:
为营造人人关心教育的良好风尚,我局利用校园广播、手机短信、宣传标语、黑板报、宣传栏展板和新闻媒体对《义务教育法》等教育法律法规和教育惠民政策进行宣传普及,使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每两年召开1次教师节庆祝暨表彰大会,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强家校联系,开展“千名教师访万家、万名家长进校园”活动,通过组织家访、举办家长座谈会等形式,让家长参与学校的教育管理工作,与学校教育形成工作合力,关心、关注子女的学习、生活情况,切实履行陪伴教育子女的责任,提高家长科学教育孩子的方法。
根据2019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我局对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各类检查、考核、评比活动进行了清理和规范。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一定数量的学校工勤人员,承担校园安全、宿舍管理、学生餐管理等非教学工作,把时间和精力还给教师,让教师静下心来研究教学,提高专业化水平。
为充分调动广大高中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全面提升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2019年重新修订了《红河县中小学教学质量奖励办法》。2020年发放奖学金36.5万元,评选县级学科带头人10人、骨干教师50人,3人被评为州级骨干教师,15人获省、州级优秀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实行“公平合理,按劳分配,优劳优酬,责重酬高”的绩效工资分配机制。
感谢你们对我县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继续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附件【68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