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0018
  • 发布机构
    红河县政府办公室
  • 文号
    红教体函〔2020〕 59号
  • 发布日期
    2024-09-13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教育体育局对政协红河县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70号提案的答复

  办理结果:A类

  普金华委员:

  您在政协红河县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初中阶段办学水平和质量提升的提案 》的第70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续办情况答复如下:

  初中教育作为基础教育的重中之重,倍受社会的关注。近年来,我县不断加大对初中学校的投入力度,提升初中学校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一是持续实施“两免一补”惠民政策,“两免一补”教育投入逐年增加。二是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项目,改善初中学校办学条件。

  课堂教学的状况决定着学校的教学质量和教育品位。近年来,围绕课堂教学这个主阵地,积极组织开展全县中小学教师课堂教学竞赛、课堂教学观摩和研讨活动,为教师搭建交流教学经验、切磋教学技艺、展示教学风采、比试教学水平的平台。选拔初中教师参加省州级课堂教学竞赛活动,2014年以来,在省州级初中教师学科课堂教学竞赛、教师技能比赛中,先后有2名教师获一等奖,4名教师获二等奖,8名教师获三等奖。为提升教师的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为教师创造学习、培训、观摩的机会,开拓教师视野、提高教师素质。

  为充分调动全县师生的工作学习热情,我县2008年制定并实施《红河县中小学教学质量奖励办法》,对教育教学成绩突出的学校、教师和学生予以奖励,以奖促教,以奖促学。从2008年到2016年,已累计发放奖金400多万元(初中219.35万元)。

  每两年举行一次教师节表彰大会,表彰一批在全县教育教学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先进个人和集体。同时通过评选学科带头人与骨干教师,在全县充分发挥学科带头人与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我县中小学教师素质的全面提升,提高我县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

  建立以教师奉献精神为宗旨,以提高教师敬业爱岗精神为核心的绩效考核和分配激励机制,打破平均主义的分配办法,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实行“公平合理,按劳分配,优劳优酬,责重酬高”的绩效工资分配机制,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动全县教育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感谢您对我县教育体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您在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附件【70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