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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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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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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红住建函〔2020〕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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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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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政协红河县第十三届五次会议第13号提案的答复
办理结果:A类
李瑞玲、李映丽委员:
你们在政协红河县第十三届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红河县跑马路及莲花路人行道改造的提案》的第13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改造跑马路和莲花路人行道问题。红河县城跑马路和莲花路提升改造已纳入我县城市建设改造计划。目前,我局正在实施的红河县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二标段)涵盖了跑马路人行道改造、绿化改造、路灯改造和给排水改造等基础设施改造建设,概算总投资2387.54万,于2020年5月19日正式动工,计划2020年11月前竣工。此外,为了进一步提高县城区道路通行品质,提升人居环境,打造特色、干净的城市主街道,我局正在开展红河县城区道路提升改造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完善跑马路和莲花路基础设施建设,目前正在积极开展项目申报相关工作。同时,我局将进一步做好县城区市政道路管理及养护工作,其中:在道路管理方面,对需在县城区市政道路人行道进行开挖的单位或个人严格实行审查机制,对未经审批、超过审批时限、超过审批面积、位置不符等影响行人安全、破坏人行道路和阻碍顺畅通行的行为给予查处;在道路养护方面,积极落实资金,组织有力专班,加强道路巡查,落实响应机制,坚持做好城市道路养护的各项工作。
感谢您对我县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附件【13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