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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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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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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红发改办函〔202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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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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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对县第十三届政协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34号提案的答复
办理结果:A类
马文亮委员:
你在红河县十三届政协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完善三村乡易地扶贫搬迁点基础设施建设的提案》第34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你的提案提得很好,很贴切实际。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云厅字[2018]38号文件要求,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对象“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以集中安置点50个有工作目标为抓手,突出问题导向,优化政策供给,下足锈花功夫,着力激发搬迁群众内生动力,不断夯基础、强化弱项、补齐短板,搬迁群众住房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生活需求得到基本满足,享有便利可及的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安置点特色产业加快发展,构建管理有序、就业充分、保障到位、和谐宜居的新家园。
一、关于卫生室建设。按照通知要求,原则上200户800人以上安置点实现50个有工作目标,其余安置点参照50个有工作目标进行打造,不搞“一刀切”,三村乡9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中,超过200户800人以上安置点只有拢玛村安置点,我局已严格按照50个有工作目标完成了拢玛村卫生室、学校建设工作,目前已投入使用,其余8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有村卫生室、村完小等覆盖,搬迁群众就医就学较为方便。
二、关于小卖部建设。目前三村乡9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每个点至少有搬迁对象在自家房屋内开设小卖部1个以上,方便搬迁群众生活,确保搬迁购物需求,政府没有必要投入。
三、关于进村道路硬化。三村乡普特村、邦玛村、德拢村、娜阿村4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进村道路已完成道路的硬化工作,群众出行十分方便。
感谢你对我县发改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附件【34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