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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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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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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红发改办函〔202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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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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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红河县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26号提案答复的函
办理结果:A类
刘羽委员:
你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红河县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大项目前期经费保障力度的提案》的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项目前期经费的落实,是有效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的根本保障。近年来,我县高度重视项目前期工作,积极争取项目前期经费的同时,认真做好项目前期经费的管理。2020年,截至目前争取到上级项目前期经费760万元,其中获得中央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100万元,省预算内前期经费500万元,州级预算内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60万元。年初预算安排项目前期经费1000万元,目前已拨付“2019-2020年县级项目前期经费”1000万元到相关单位。
感谢你对我县项目前期经费保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附件【26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