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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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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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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红农函〔2020〕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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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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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对政协红河县第十三届五次会议第11号提案的答复
办理结果:A类
侬文林委员:
你在政协红河县第十三届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灌溉水渠管理的提案》的第11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规范和加强农田水利设施维护管理,建立农田水利设施建、管、用长效机制,确保农田水利设施正常运行,持续发挥效益,我局按照《农田水利设施管理办法》《农田水利设施管理细则》等相关要求,坚持建管并重原则,在水渠日常管理上下功夫。
结合我局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将损毁较为严重,不能正常发挥功能的水渠列入水渠损毁修复项目,分年度分乡镇稳步推进,目前列入项目区建设范围的面积为3.08万亩,项目建设内容包含:水渠损毁修复、田间道路建设、农田水网建设等。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与水务部门对接,发挥乡镇水管站职能职责,加强水渠日常管护,从重建向重管转变,提高农田水利设施的使用效率。
感谢你对我县农村灌溉水渠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附件【11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