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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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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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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红农函〔2020〕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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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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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对政协红河县第十三届五次会议第44号提案的答复
办理结果:A类
刘红艳委员:
你在政协红河县第十三届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厕所革命,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的提案》的第44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机构改革后,我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的农村“厕所革命”工作,于2019年9月9日将牵头职责正式移交红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为进一步做好农村“厕所革命”工作,我局按照摸清底数→建档立卡→录入系统→分类组织实施→组织验收→建后管理的工作流程对我县农村“厕所革命”开展了一系列工作。经过摸底调查我县的改厕基数为61071户,其中:无害化户厕3976座,普通卫生户厕18231座、非卫生户厕4299座,无户厕农户34565户。
根据《红河州“厕所革命”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红政发〔2019〕1号)、《红河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细则(2018—2020年)》(红办发〔2018〕95号)等要求和我县实际情况,制定了并印发了《红河县2020年农村厕所改造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红政办发〔2020〕23号)。方案明确了2020年全县需完成无害化卫生户厕改(新)建16676座(含2019年未完成12176座),迤萨镇、甲寅镇、宝华镇、乐育镇等旅游环线乡镇按照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全覆盖原则,全面推进实施农村无害化户厕建设;洛恩乡、石头寨乡、阿扎河乡、浪堤镇、大羊街乡、车古乡、架车乡、垤玛乡、三村乡按照乡集镇所在地村委会、易地扶贫搬迁点和美丽家园点全覆盖的原则,推进实施农村无害化户厕建设。改建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公厕52座(含2019年任务数)。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按照2500元/座(省级补助400元/座、县级整合补助2100元/座)补助;对已建设达到无害化处理的户厕按“一户一宅一厕”的原则给予补助200元(县级整合资金补助);行政村所在地公厕改建按照5万元/座,新建10万元/座标准补助,资金为省级奖补资金。各乡镇因地制宜、合理选择建设模式。建设和改造原则上以“水冲厕+装配式三格化粪池+资源化利用”方式为主,粪便污水与其他生活污水应分流。截至目前,我县共完成无害化户厕改造12528座,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无害化公厕已全部完成。
为有效推进我县农村“厕所革命”工作,我县利用微信公众号向红河县各父老乡亲发出了《小厕所,大民生之红河县农村“厕所革命”倡议书》让广大农民群众知晓,积极主动参与“厕所革命”工作。为了让更多的人民群众掌握无害化厕所的建盖,我县出台了《红河县农村改厕技术指导员制度工作方案》,方案明确了每个行政村至少有2名以上改厕技术指导员,按照县、乡、村三级培制度,逐级完成技术培训。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系统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农村“厕所革命”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相互交集相互牵连的系统性的工作,需要各乡镇、县级各有关部门统筹协调、紧密配合,整合各方资源、力量,才能系统推进,取得实效。特别需要与环保部门加强协调,与生活污水一道推进。进一步健全管护机制,巩固成效。统筹推进农村厕所粪污治理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积极推动农村厕所粪污资源化利用,防止随意倾倒粪污,解决好粪污排放和利用问题。要坚持建管并重,充分发挥村级组织和农民主体作用,加强后续管护。要明确厕所管护标准,做到有制度管护、有资金维护、有人员看护,已改厕农户统一编码管理,形成规范化的运行维护机制。
感谢你对我县农村人居环境和农村“厕所革命”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附件【关于加快推进厕所革命,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的提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