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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hhxzfbgs/2024-00183
  • 发布机构
    红河县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12-09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财政局(县国资局)关于对政协红河县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6号重点提案的答复

县政协经济委:

您委提出的《关于盘活县域国有资产的建议》第16号重点提案建议,已转交我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建章立制,规范资产管理。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定印发《红河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红县政办规〔2022〕1号),按照管理机构及职责,为进一步理顺关系,县委编办已批复县机关事务局职责调整文件,后续将不断修订完善相关配套管理办法并做好工作移交。

二、部门联动,合力推进各类国有资产盘活利用。

组建了红河县国有资产清理盘活工作专班,不定期组织开展了各领域国有资产清理盘活工作。一是组织开展全县资产清查盘点。聘请第三方对全县国有资产进行了清查盘点,对存量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每月按时报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盘活工作进展情况》。二是对清理出的低效闲置资产,厘清权属关系,分析闲置原因,形成待盘活资产清单,截至目前,共授权县国资公司经营管理保障性住房配建商铺399间,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管理的经营性商铺89间(幢),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999个、停车场5个(共停车泊位539个),实现经营收入699.88万元。三是开展红河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清查并对74家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信息录入系统,完成率100%;对2016-2017棚户区改造已征收未拆除房屋进行摸底调查,涉及建安物资、农机厂、跑马新街三个片区203户,其中已移交县奔康公司77户,闲置房屋全部对外出租。

三、租售并举,助推市场化运营。

聘请专业销售团队对已建成投入使用的项目以房地产开发模式进行销售,主要涉及红河县2016年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建安物资片区)、红河县马帮古城建设改造项目东门古城马帮文化街区、红河县马帮古城建设改造项目马帮农特产品展示中心等,通过租售并举,不断助推住宅、商铺、停车位、摊位的销售和出租,让国有资产发挥最大效益。

四、加强信息化建设,创新平台数字化管理。

一是规范使用红河州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现资产动态管理,单位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对外投资、资产收益管理全覆盖,使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有机结合。二是建立国有资产月报、年报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报告制度。三是通过建立红河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系统实现了快速查询、以图管房、图数结合的管理模式,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管。

五、严格执行公共资源交易规定,不断完善管理体系。

按照《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3版)的通知要求》(云发改交易管理〔2023〕910号)要求,对符合条件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入红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下一步,为进一步规范红河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公开招租、拍卖行为,结合实际将制定印发《红河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公开招租拍卖工作流程》,让招租、拍卖阳光、公平。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责任落实。充分发挥对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作用,克服“重购置轻管理”现象,把资产购置、处置、使用管理列入重点工作来抓,不断加强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效率意识,不断提升资产使用效率,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二)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机制。充分落实行政事业单位对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具体管理主体责任,完善内部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监督管理体制。强化法治意识,规范资产管理的全生命周期,在资产盘活过程中,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及审批手续,严禁私自处置国有资产,对在资产盘活过程中玩忽职守,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进一步强化国有资产基础工作。规范和加强国有资

产会计核算,做到账实相符,确保资产信息的全面、准确和完

整。按照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方案要求,采取自查与抽查

相结合的方式,常态化开展国有资产大清查、大盘活,摸清资产家底,理清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使资产管理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四)创新方式,集中运营提高收益。积极探索国有资产统一管理、市场化运营方式,积极与资产运营平台合作,整合行政事业单位低效、闲置资产。采取专业化、市场化运营,集中托管等方式,提升管理水平,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感谢您委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盘活全县国有资产是一项常态化工作,我们将持之以恒做好后续工作,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县财政局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