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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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hhxzfbgs/2025-00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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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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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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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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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关于对政协红河县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52号提案的回复
李祖福等委员:
你们在政协红河县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硬化普腊嘎曲村环村路的建议》的第52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你们提出的普腊嘎曲村环村路硬化建议,精准契合当地群众改善出行条件、夯实发展基础的迫切需求,对提升村民生活幸福感、助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我局对此完全认同并积极推进相关协调工作。需要向您说明的是,道路建设的职能职责归属县交通运输局,我局无道路建设相关职能及专项资金,涉及农村基础设施的项目主要依托财政衔接资金统筹谋划。
根据财政衔接资金使用管理规定,资金需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且逐年提高中央和省级衔接资金的产业投入占比,重点投向种养业、农产品精深加工、民族特色手工业等产业领域。即便用于产业配套道路建设,也需遵循“不硬化、路宽不超过3.5米”的相关要求,您提案中提及的环村路硬化及宽度标准,暂不符合衔接资金使用规定。
此外,我县2025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已确定,该环村路项目未纳入本年度申报范围,中途无法新增入库。若需启动项目,建议待2025年下半年2026年项目申报工作启动后,按照项目申报程序推进。我局将主动发挥协调作用,积极对接县交通运输局、县发展改革局等职能部门,协助做好政策咨询、申报指导等工作,全力为项目推进提供支持。
再次感谢你们对我县农业农村工作的关注与建言!我们将持续聚焦群众需求,积极履行部门职责,为推动乡村基础设施完善、助力乡村振兴贡献力量。欢迎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025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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