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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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hhxzfbgs/2025-00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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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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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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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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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关于对政协红河县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55号提案的回复
李周强等委员:
你们在政协红河县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修建者普和莫普村民小组产业道路的建议》的第55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产业路是农村发展和产业升级的核心基础设施,一是打通生产流通链路。产业路通过提升道路硬化率、拓宽路面宽度、完善安防设施,构建起农产品从田间到市场的高效通道,直接降低运输损耗与物流成本,缩短生鲜产品上市周期,让农产品以更高品质、更低价格进入消费终端,增强市场竞争力。二是夯实乡村振兴根基。产业路不仅服务于农业生产,更与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公共服务提升形成协同效应。道路网络的完善,可同步带动供水、供电、通信等基础设施升级,为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农业等新业态创造条件,拓宽农民就业渠道。从长远看,畅通的交通体系能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增强农村吸引力,为乡村产业多元化、可持续发展提供底层支撑,是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必要前提。
你们提出的“政府引导,部门联动,多渠道筹措资金,包括政府补助、村小组集资、社会捐赠等”的建议能有效缓解资金压力,整合各方资源,增强项目可持续性,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与项目落地可行性。此建议虽可拓宽资金来源,但需稳定的项目资金管理机制,目前条件尚不成熟。后续我们将探索更可行的筹资路径,持续推进。
你们提出的“政府主导,协同糖业公司,修建产业道路,在者普、莫普村种植甘蔗”的建议对红河县优化农业产业结构、促进农户增收具有重要参考价值。针对修建产业道路一项,由于要素不全、虚假敷衍的项目不得纳入项目库,且2025年项目库根据政策要求,已于2024年底规划完成,建议细化项目建设内容,具备以下基本要素:项目名称、项目类别、建设性质、建设任务、实施地点、时间进度、责任单位、资金规模和来源、受益对象、绩效目标、利益联结机制、产业项目风控预案等情况,经乡镇分析研判后申报2026年项目,我们将积极争取资金,纳入规划;另外对于协同糖业公司,在者普、莫普种植甘蔗一项,我局高度重视甘蔗产业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2021年以来,除架车乡、三村乡外,持续在迤萨镇、乐育镇、洛恩乡等适宜区域推广甘蔗种植,形成“政府引导、企业带动、农户自愿”的发展模式。主要成效如下:2022年至2024年,红河县在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贴方面,安排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1273.65万元,实际发放补贴1417.63371万元,共涉及农户4160人(户)次,通过“一卡通”方式发放的惠农补贴1018.79541万元,没有通过“一卡通”方式发放的惠农补贴398.8383万元,涉及农户1222人(户)次。其中:发放糖料蔗良种补贴970.69678万元,涉及面积28210.23亩,涉及农户4034人(户)次;发放糖料蔗良种补贴446.93693万元,涉及面积28862.53亩。其中对洛恩乡的甘蔗产业扶持主要为:2022年实际完成甘蔗良种良法种植13.02亩(主要为发放新植糖料甘蔗及机械深翻理沟的秋冬春新植脱毒、健康种苗甘蔗等补贴),2023年实际完成甘蔗良种良法种植297.91亩(主要为发放新植糖料甘蔗、机械化深翻开沟作业、化肥等补贴),2024年实际完成甘蔗良种良法种植1470.46亩(主要为发放新植糖料甘蔗及机械深翻理沟的秋冬春新植脱毒、健康种苗甘蔗、宿根保墒管理等补贴)。
你们提出的“政府主导,修建产业道路占用的林地和耕地,由林草和农科部门依据规定进行调规处理”的建议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及现行法律法规推进:一是调规主体与职责:根据相关规定,耕地占补平衡调整、林地使用审批等事项,由项目所在地乡镇政府作为实施主体,牵头向县林草局、县自然资源局提交用地预审、规划调整等申请材料,县农科局负责产业道路建设的业务指导,不直接参与用地调规审批流程。二是办理流程与要求:乡镇政府需按程序报县级部门初审后,提交州级以上主管部门审批,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的,需按特殊程序报批。我局将积极配合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推动符合条件的产业道路项目尽快落地。
感谢你们对我县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025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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