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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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hhxzfbgs/2025-0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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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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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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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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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卫生健康局 对政协红河县十四届五次会议第61号提案的答复
夏星、杨慧蓉委员:
你们在政协红河县十四届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增加乡村医生薪酬的建议》的第61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要切实保障乡村医生的合理薪酬”。
乡村医生待薪酬主要由基本药物补助资金、生活补助资金、养老保险补助资金、基本公共卫生补助资金、基本医疗服务收入、家庭医生签约补助资金6块资金组成;其中:基本药物补助资金是中央直达资金,按乡村服务人口发放,每年的标准以省州下拨资金为准,通过“一卡通”平台发放;生活补助标准是600元/人/月,资金来源构成:省级基本药物补助资金300元/人/月,通过“一卡通”平台发放,州级财政补助50元/人/月,县级财政补助250元/人/月;养老保险补助资金标准3000元/人/年,资金来源构成:省级补助2400元/人/年,通过“一卡通”平台发放,县级补助500元/人/年,卫生院补助100元/人/年,以上4块补助资金是固定的。基本公共卫生补助资金、家庭医生签约补助资金是由各乡镇卫生院按工作量考核以后发放;基本医疗收入是由各村卫生室的服务人口决定,根据实际完成工作量,按照相关要求和考核结果应兑尽兑。
二、关于“要提高乡村医生的养老待遇”。
为稳定乡村医生队伍,保证全县乡村医生老有所养,调动和发挥乡村医生的工作积极性,助力全县脱贫攻坚。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意见》(红政办发〔2017〕155号)、《红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河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红政发〔2014〕180号)、《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县脱贫攻坚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红政办发〔2018〕107号)文件精神,2018年制定了《红河县乡村医生养老保障实施方案》(红政办发〔2018〕155号)明确规定参保对象及补助标准: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标准按城乡居民当年参保缴费标准中的1000元/人/年档缴费,费用由财政、单位、个人三方承担,具体为财政部门承担50%(500元)、单位承担25%(250元)、个人承担25%(250元)。2021年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促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发展三十条措施>的通知》(云办通〔2020〕37号)和《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完善乡村医生养老保障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云卫基层发〔2020〕3号)的要求,红河县卫生健康局、红河县财政局、红河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红河县乡村医生养老保障实施方案的通知》(红卫健联发〔2021〕10号),明确规定参保对象、补助标准及缴费方式:一是参保对象:1.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乡村医生执业资格,并注册在村卫生室执业的在岗乡村医生。2.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资格而在职在岗的乡村医生。二是补助标准:1.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乡村医生执业资格,并注册在村卫生室执业的在岗乡村医生,省级每人每年补助共计2400元,县级每人每年补助500元,乡镇卫生院每人每年补助250元。2.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资格而在职在岗的乡村医生,县级每人每年补助500元,乡镇卫生院每人每年补助250元。三是缴费方式:乡村医生参保缴费实行先缴后补,即于当年9月底前县财政按照实有乡村医生人数划拨经费,乡村医生个人到当地卫生院缴纳个人所承担参保费用,乡镇卫生院按要求补足单位所承担参保费后,由乡镇卫生院造名册后统一到乡镇社保中心缴纳养老保险费。就目前来说红河州只有个旧、弥勒、开远、金平、红河5个县市配套县市级财政补助,红河县是全州补助标准最高的县。
三、关于“要加大力度对乡村医生的免费培训和脱产进修”
以基层卫生人员实际需求为导向,以补短板为目标,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家庭医生团队实用技能为重点,坚持中西医结合、医防融合的原则,一是县卫健局每年均制定下发《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等文件,并及时拨付培训资金,开展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每年组织乡村医生到县人民医院培训30天,2018—2024年共培训乡村医生83名。二是每年通过乡村医生准入培训和考核系统开展线上培训,2018—2024年共培训了160人,通过培养培训,乡村医生结构得到了进一步优化,能力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升。三是2023年通过泸滇协作项目开展乡村医生德技双馨培训,将50名乡村医生送至上海进行培训10天。四是为进一步落实落细《红河县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强人才”工程,抓实基层医疗卫生人员技能培训计划,2023年红河县共有91家村卫生室,已注册的乡村医生340人,全县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共15人,执业助理医师2人,村医队伍中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总数为17人,占比5.59%。2024年为加快乡村医生执业(助理)医师转化,首先依托州内医学院校等机构,开展乡村卫生人员报考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考前培训,重点培训理论知识和实际技能操作;其次与上海复星公益基金会协同开展“龙门梦想计划”乡村医生培训项目,培训103人,90人参加了州卫生职业学院实践技能考试辅导,64人通过技能考试参加了红河州2024年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理论考试考前辅导班,最后59人参与了红河州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考试,13人通过考试,注册后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共28人(一人通过招聘录用为事业编制人员,一人辞去乡村医生岗位),占比可达9.96% (注册乡村医生281人),比2023年提高了4.37%; 2025年继续实施乡村卫生人员执业(助理)医师转化计划,扎实开展乡村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计划完成培训684人;依托紧密县域医共体资源不定期组织基层人员到上级医疗机构进行培训,进一步提升乡村医生执业(助理)医师占比。梳理符合报考乡村医生执业(助理)医师条件人员164人,通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动员,成功动员137名乡村医生报名参加考试,为提高基层卫生人员和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考试通过率,依托县人民医院、上海复星公益基金会构建“线上+线下”培训模式,对村医进行统一培训,定期组织测试,并将测试情况在全县院长群里进行通报,由各乡镇院长对乡村医生进行督促,县人民医院已组织5期培训共计575人次,线上培训已培训161人次,州卫生健康委于5月17日—23日举办红河州2025年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理论考试考前辅导班,共有92人报名参加培训。通过以上各类培训乡村医生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和健康管理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感谢你们对我县乡村医生薪酬待遇的关心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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